宁政干〔2019〕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县政府直属各单位: 县政府决定: 徐旦亚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(副局级); 郑尚奎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,
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; 蔡凌玲任县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(试用期一年); 吴春华任县公安局副局长; 胡坚任县公安局副局长,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; 章开望任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,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(兼); 何旭斌任县水利局总工程师(试用期一年); 李和杰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副主任、县保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(副局级,试用期一年); 吴定宇任县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; 葛亚青任县生物产业园管理中心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 叶光明任梅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; 免去董洁的县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; 免去吕鹏的县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职务; 免去金剑的县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(城中村改造指挥部)副主任职务。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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